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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沒有極簡單的方法去查出或預防偽造信用狀,但是有重點的警告提示可以指出偽品以及需要注意之處。 文件人員和帳戶專員必須熟悉各種警告,以有效降低偽品的風險。
某些標誌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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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差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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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少下列項目之一的信用狀:
申請人或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,
開立或通知銀行的名稱和地址,
指定或未定的貨幣金額與類型,
發出即期或遠期的匯票,
有效日期,
商品的一般描述,或是
必須伴隨信用的文件類型和數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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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簽名的信用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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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益人許多關於信用發行的疑問;受益人顯現出來的急迫感和/或憤怒的抱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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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狀或文件出現在沒有信用紀錄的銀行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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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尚未經由收納銀行測試的電報開啟的信用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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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狀中有不清楚的港口和/或地點,無法由電話或是電報聯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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